【2026 升降台新指引全攻略】如何才算是合資格操作員?
前言:
2026 年勞工處更新了《安全使用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指引》,業界對於「邊張證書先有用?」存在不少疑問。租機易 Rent Easy 為大家整理了 5 大 Q&A,助你選擇最合規、最划算的培訓方案!
- ❌ 唔洗一定要上特定課程
- ❌ 唔洗 擔心無「官方」認可
- ✅ 必須 3小時理論 + 4小時實習
- ✅ 必須 通過 20:1:1 導師比例考核
Q1:2026 年升降台操作員的「合資格」標準是什麼?
根據勞工處最新指引第 11 節,一名「合資格操作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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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齡與體格:年滿 18 歲,體格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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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時數:完成不少於 3 小時理論訓練及不少於 4 小時實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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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生比例:每班學員最多 20 人(導師與機器比例需為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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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認證:必須通過熟練程度評估(考核)並獲得證明。
Q2:市場上有所謂「勞工處唯一認可」或「必修」的升降台訓練課程嗎?
答案是:沒有。
「法例並沒有條文授權本處審批或認可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課程… 相關訓練課程均不屬勞工處認可的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
這意味著只要培訓機構提供的內容符合指引要求的 3+4 小時標準,其證書在法律地位上與任何課程完全對等。
Q3:租賃公司或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培訓,地盤會接受嗎?
會。若製造商或培訓機構所提供的訓練能涵蓋第 11.3 至 11.6 節的範疇… 該人士即可被視為合資格操作員。
只要你持有的證書能證明課程內容符合官方指引,承建商及地盤安全主任理應接納。
Q4:升降台培訓課程必須包含哪些內容才算合格?
合規的培訓必須涵蓋以下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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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論課:相關法例、升降台類別及限制、潛在危害識別、緊急救援計劃(a-j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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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課:例行檢查、親身操控、地面執行救援操作(k-l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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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戰重要性:特別是「地面救援操作」是 2026 指引中的重點,確保高空發生故障時,地面人員有能力即時救援。
Q5:如何選擇培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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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合規:課程設計完全遵循勞工處 指引。
- 打破壟斷:市面沒有唯一及指定課程, 我們協助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價格。
- 靈活安排:為租賃客戶提供一站式「租機 + 培訓」服務,節省工地等待時間。
結語:
選擇升降台培訓應回歸「安全標準」與「法規要求」。租機易Rent Easy 致力於提供透明、專業且符合勞工處要求的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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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勞工處最新指引參考資料:勞工處官網連結 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B3.htm
以下為指引節錄:
本處出版《安全使用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指引》(下稱:該指引),就安全使用及操作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升降台)提供實務指引,以協助工作地點的持責者預防意外發生。
就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操作員的訓練,該指引第11節提出操作員資格如下:
11. 操作員的資格
11.1 升降台只限由曾接受適當訓練和合資格操作有關類型的升降台的人士操作。
11.2 升降台的操作員應:—
(a) 最少年滿18 歲;
(b) 體格健全和智力正常;
(c) 已完成有關類型的升降台的操作訓練;以及
(d) 已獲負責人授權操作該升降台。
操作員的訓練
11.3 訓練有助操作員學習所需態度、知識和技能,使他們懂得操作升降台。負責人應為操作員提供全面的訓練。
11.4 操作升降台的訓練應理論與實習兼備,訓練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理論的訓練
(a) 適用於操作升降台的相關安全法例;
(b) 升降台的類別及選擇;
(c) 不同類型升降台的構造、性能、操作能力、限制及操作詳情;
(d) 操作升降台的潛在危害;
(e) 操作升降台常見的意外可能成因及防止意外策略;
(f) 可預見的危害和不安全作業或事態發展的識別;
(g) 安全操作程序;
(h) 檢查及保養;
(i) 防墮預防措施及緊急情況的救援計劃;
(j) 在操作升降工作台時,應有的安全態度,保障自己作為操作員和其他工人的安全;
實習訓練
(k) 根據製造商所定的規格及操作/維修手冊而親身實習操作有關類型升降台的基本技術,包括:—
(i) 進行例行檢查;
(ii) 籌劃工作;
(iii) 檢查操控裝置及設備;
(iv) 安全操作及關閉升降台;
(v) 從地面位置執行救援操作;以及
(vi) 檢查工作位置狀況;以及
(l) 實習使用適當個人防護裝備。
11.5 完成訓練後,操作員需接受及通過適當的考核,確保他們熟悉安全操作所指派使用的升降台,並了解如何正確架設外伸支架(如有)。
11.6 升降台訓練課程的內容應涵蓋包括不少於3小時的理論訓練及不少於4小時的實習訓練,其中包括受訓學員熟練程度的評估。每班學員人數最多為20人,每類型的升降台實習訓練課之學員對導師對升降台的最高比例為20:1:1。實習訓練課程時數因應受訓學員的人數增加需相應延長,而課程實際所需的時間,應考慮涉及學習的升降台的類型、數量、受訓學員人數等因素後,而決定最終的課程總時數的關鍵準則是能合理反映有關升降台的複雜程度,並確保受訓學員能獲得充分的實習時間,掌握有關升降台的操作技巧。
一般而言,若製造商或培訓機構所提供的有關類型「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的訓練」能涵蓋上述第11.3至11.6節的範疇;而受訓人士在完成訓練後能獲得所述的知識和技能及通過相關考核,該人士可被視為曾接受適當訓練和合資格的操作員。
最後,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條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東主/僱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其中包括設置及保持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以及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給其工作中的僱員,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及健康。
關於上述法例條文的內容,你可參閱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B3.htm。